摘要
新世纪以来,我国高铁建设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等要素的传递。利用高铁开通这一准自然实验衡量环境监管效率的变化,采用双重差分法,从环境监管视角研究高铁开通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高铁开通使沿线城市上市公司环保投资规模有所提升,这一关系在新《环保法》实施后以及距离环保厅较远的情况下更为显著。进一步,高铁开通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促进作用在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环保意识较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较差的情况下更为显著。结果表明,高铁开通为环境监管活动提供了便利,促进了企业环境信息的跨地区流动,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效率,促使企业转变发展模式,提供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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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