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7月7日第9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叶建春2022年7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使用管理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