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洲理事会2014年发布了《儿童早期保教质量框架关键原则的建议》,其中关于0~3岁婴幼儿保教服务的内容,为欧洲国家提升3岁以下婴幼儿保教服务质量指明了行动方向.欧洲国家普遍遵循"获得服务是前提""师资队伍是关键""课程建设是核心""监督评估是保障""治理体制是根本"的行动理念,在扩大保教服务的可获得性、提高教师队伍质量、推动课程改革、强化监督评估、优化治理体系等方面采取了系列行动,体现了显著的公益性、多元化、保质量、重衔接的特征.参考欧洲国家经验,我国可以在加大财政投入、设定准入资格、出台教育指南、加强督导评估、促进部门通力协作等方面努力,推动我国托育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