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出土的商周乐器,分属于西南、南方和东南三个音乐文化区。西南音乐文化区出土乐器属于古蜀音乐文化,南方和东南音乐文化区出土乐器主要属于古越族和楚这两个民族集团的音乐文化。考古发现表明,长江流域三个音乐文化区的乐器不但在区内和区间相互交流、影响和渗透,而且与中原音乐文化发生交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