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在修正《个人所得税法》时引入了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基本规定,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个人所得税在法律层面关于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空白,具有重大的反避税意义。但是,由于该规则仍停留在原则性规定层面,"控制标准""避税地""归属所得""豁免条款""避免双重征税"等核心税制内容尚未在法律条文中加以明确,实际落地执行可能存在争议。本文拟分析上述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际经验,为完善我国受控外国公司规则提出可参考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