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实施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过程中,由于收费标准不合理、林种划分标准不统一等原因,导致征收工作中出现征占用林地之前人为改变地类、更改林种等问题,为此,提出调整收费标准、进行技术处理和行政干预等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