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使得传统贸易要素、贸易方式、贸易规则发生了变化。在数字贸易治理下,基于数字贸易主权归属、数字贸易安全问题、数字贸易发展规划成为了各国谈判的焦点,主要形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流动模式、以欧盟为代表的限制流动模式和以中国为代表的数据本地化模式。因此,要明确我国数字治理的总体思路,推动数字技术产业发展,健全监管治理体系,以国内国际双循环为载体,灵活应对变局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