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武王克商後,周公營建洛邑時立始祖與直系先王之廟,致政成王後又確立了嫡長子繼承制,西周王朝的宗法制度已寓於其中,因而後世或將宗法制度視爲周公制禮作樂的結果。從周公嫡庶之子受土受封及魯公之後屢見弟繼兄位的情形來看,周初時的宗法尚未臻於嚴密,結構也不完整,從中只能觀察到尊尊之義而不見敬宗之義,則宗法制度固非周公制禮作樂的結果,而是經歷了無數嫡庶相争的殘酷現實後逐漸完善起來用於嚴明君統、宗統之界的約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