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判例中发挥实际作用的是裁判规则,法官对"裁判规则"的准确识别和提取是判例制度运行的关键。通过对德国法中的"个案规范"理论与英美判例理论中的"裁判理由"进行比较研究,并从裁判规则与案件事实的依存关系分析入手,探讨裁判规则的本质特征、类型与功能,以期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的贯彻实施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