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环境风险预防法律制度存在立法上的缺失,导致环境风险预防没有权威引导性和系统性。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如何化解并促进二者协调发展的问题,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理论基础,坚持环境保护、预防为先的思路,开创性地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下的环境风险预防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核心举措,构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决策-环境治理机制"的环境风险预防全链条防御体系,从立法上健全环境风险预防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完善环境法治,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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