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史记·刺客列传》中描绘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五个不同的刺客形象,他们秉持着"士为知己者死"的观念,以生命为代价行使刺杀任务。推动他们"为知己者死"的,一是报"恩",二是行"义"。而当"恩"和"义"发生冲突时,他们选择以"义"为先,"恩"在其后。但随着"报恩"成为"行义"的一部分,"恩"与"义"最终还是能够回到统一的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