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肯定了农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成果,确立了土地经营权及融资担保问题,释放了土地的金融功能。而针对土地经营权抵押中的现实问题,目前法律规范尚不全面。笔者通过对农地经营权抵押纠纷司法处理进行实证考察,从而提取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以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问题,结合法律及制度的力量进行不断完善。希以助力发挥我国农地经营权的金融价值,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