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3月1日,英国最高法院就IPCO(尼日利亚)有限公司诉尼日利亚国有石油公司(NNPC)一案作出具有重要意义的判决,撤销了上诉法院有关延期执行仲裁裁决直到支付担保金的裁定。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法院超越了管辖权,英国1996年仲裁法和纽约公约均未赋予法院此种权力。该案判决明确了国际仲裁裁决执行异议是否需要交纳担保金的问题,以先例方式确定了对国际仲裁裁决执行中的异议是否可以附加条件,在解释纽约公约时可能会被其他国家法院所援引。该案引发了学者和实践领域的专家对延期作出执行决定与提供担保的关系这一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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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