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予以规定,标志着我国在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领域的一大进步。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仍存在诸如适用程序不够完善、审理缺乏有效监督、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以及被害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强制医疗解除难等问题。针对这一特殊群体,不仅要通过更加完善的法律对其进行保护,还要加强国家、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构建多元化的权益保障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强制医疗程序合法有效的进行,真正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被强制医疗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双重保护。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