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联邦议会2015年第43号法令)2015年7月22日(缅历1377年闰4月6日)联邦议会颁布本法。第一章名称与定义第一条本法称为《文物保护法》。第二条本法中包含的下列用语,定义如下:(一)文物:指地上、地下、水上或水下的,有100年以上(含100年)历史的化石和人类制造使用过的一切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