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6—1937年,贵州发生旷日持久的旱灾,各界呼吁办理平粜以救济,贵州省赈务会遂决定在湖南购米办理平粜。因黔北各县距离湖南较远,粜米运输困难,赈务会遂决定在四川购米以平粜黔北各县,调查后发现采购川米平粜成本较高,最终改发赈款由商民就近购米,取得一定成效。采购湘米得到湖南地方政府的支持,采购较为顺利,但赈务会对交通运输重视不够,粜米在镇远等县积压霉变,除贵阳外的其他受灾各县只得在镇远等县将粜米变卖折现回县办理平粜或积谷,未能达到预定目标。虽然不是一次成功的平粜,但对贵州社会稳定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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