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技术的赋能有利于助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在新公共管理理论遭到普遍批判与数字治理兴起的背景下,整体智治理论是对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可以作为智能化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转型的理论模型与治理框架。以杭州市滨江区“一码解纠纷”为例,公共法律服务呈现出规则代码化、场景虚拟化、决策建模化、效果精准化等特点,其数字化转型的内在机理是组织形态、运行模式、数字技术、价值理念与法治保障等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尽管蕴含着强大的治理效能,但也面临着信息孤岛的负面效应、政企合作机制的不完善、技术平台的局限性、“数字鸿沟”现象、数字制度规范缺位等问题,需要结合整体智治理论,构建起整体型、合作型、智能型、回应型与法治型兼具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