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商业银行高管薪酬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会理应对高管薪酬的科学制定起积极作用。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在董事长与行长任免、董事长地位、董事会持股及国有股占比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制约了董事会这一重要作用的发挥。鉴于此,应从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重新放开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实现董事长与行长真正意义上分职,避免政府对董事会过度干预等方面入手,为我国商业银行董事会在高管薪酬制定中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