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运行初期面临诸多质疑。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该办案模式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检察官审前主导能力显著增强,逮捕质量明显提高,办案效率整体提升,但起诉质量基本持平、诉讼监督强度有所弱化。对此,应进一步厘清捕诉审查标准,破解检察官角色超载错位问题,健全并发挥值班律师制度效能,加快办案辅助系统智能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