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韶》乐作为中国音乐史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一部乐舞作品,已经成为中国礼乐文化的代表作之一,其影响力已经突破自身,漫延到整个中国礼乐制度文化中。对这样一部具有重要历史地位作品的复原,不应该仅是对其音乐本体形态进行想象式的古风音乐创作,而是应当在把握《韶》乐文化内涵和音乐本体创制理念下的复原,是接续中国礼乐制度、深入挖掘中国传统乐文化下的一次创新。创新并不意味着可以脱离《韶》乐的文化本体,而是要建立在历史因循下复原。《中和韶乐》作为中国明清时期雅乐在当下的遗存,对其研究有利于我们今天认识和感知古代雅乐形态,直接提供《韶》乐复原的音乐材料。因此《韶》乐复原是解读文化表象、挖掘创制理念、复原古乐本体三方面工作的集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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