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树立正确的逻辑思维、形成科学的教学方法,培养大学生的主体能力,创新教书育人的路径。启发式教学要求教师以对话逻辑为思维中介,促使师生通过互动增进认同。教师运用生活逻辑开展校本化教学,可以引导大学生反思现实生活。教师发挥问题逻辑对社会实践的能动作用,是"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的要求。教师要有效衔接常规课程与慕课、"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基础"课的理论与实践,不断创新教学路径,完成教科书体系、教学体系向实践体系的转化,实现传道、授业、解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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