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联解体前,西方法学对社会主义法系是否一个独立的法系存在正反对立的观点,承认一方萃取了社会主义法系不同于其他法系的标准,否认一方否认社会主义法系的特性,承认的观点占多数。苏联解体后,西方学者对社会主义法系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法系的存亡、法系的去向、法系的重构三个方面。同时,社会主义法系现实载体的崩塌,促使西方社会主义法学者研究转向。总结西方法学对社会主义法系的研究可得出西方学者在社会主义法系是否一个独立法系问题上存在激烈争论等4个结论。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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