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孟德斯鸠名著《论法的精神》对"法的精神"与一国气候之间关系的论述具有深刻的启发作用。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语境下,气候变化通过在农业生产与国民性格这两方面影响中国的法律。具体而言,在农业生产方面带来的灾害是粮食减产与粮食安全面临巨大风险;在国民性格方面则是通过疾病导致中国国民可能趋向于懒惰。针对气候的影响,我国应该制定一部专门的《气候变化应对法》、完善《土地管理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并赋予地方在气候有关领域更大的立法权予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