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绝对贫困消失和共同富裕背景下,我国传统生存型社会救助应适应新形势,向发展型社会救助转变。当前,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问题是,制度理念和主体单一,体制分割,救助目标落后,福利悬崖和负激励效应明显。发展型社会救助建基于能力贫困论、相对贫困论、贫困代际传递和新贫困理论等,其本质特征是,注重能力救助和积极预防,强调个性化需求和多元参与。在国际实践中,衡量贫困的标准已趋向多元,应对措施有扩大社会投资,实行工作福利、有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等。要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与时俱进地建立发展型社会救助体系,就需要从单向式向双向式救助转变,从政府包办向政府主导转变,从消极救济向积极预防转变,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从无差别化向个性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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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