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冲击,联合国从维护老年人的基本人权出发,提出了“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健康老龄化”和“老年人长期照护”等理念,并形成了国际共识。1990年,哥本哈根世界老龄大会提出了“健康老龄化”概念。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功能发挥”为核心的新版的“健康老龄化”,具有革命性、开创性的意义。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我国政府积极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国政府提出了“居家—社区—机构”三层次的老年照护体系。只有真正把握老年照护体系的实质,才能以科学的、合理的长期照护服务使老年人真正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而满足和维护老年人的基本需要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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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