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的破坏与资源的缺失是社会各界日益关心的社会问题。如何更好地发挥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在法律体系与现实生活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需要更深入地研究。文章通过分析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的概念和内容并对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讨论,提出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内容及其调整对象不同,二者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协调统一性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