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技术的迅猛发展给传统工业社会带来颠覆式的创新与变革,同时也带来了全新的数据法治问题与挑战。当前我国数据法治人才培养的形势不容乐观,在目标定位、学科体系构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上存在一定缺陷与短板,侧重数据法治宏观层面行政管理人才培育,忽视了微观层面技术应用人才的培养。公安院校在培养学科交叉融合的公安技术人才方面相比地方院校优势明显,因而可通过重塑培养理念、整合学科体系、打造专业师资队伍与创新智能化教学手段等路径实现我国数据法治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构与完善,满足大数据时代数据风险法律治理的需求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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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