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惩防村级小微权力腐败方面主要建立了两大制度,一是在党的十九大之前确立了以村内部各类组织之间监督为主、国家机关监督为辅的惩防小微权力腐败的体制机制,代表性成果是“四议两公开”制度;二是在党的十九大前后党中央肯定并推广的对村级干部提级巡察的制度。中国惩防村级小微权力腐败的经验表明,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地方基层实践创新和中央机关提炼推广相结合的创新之路,同时要探索建立村干部“以俸养廉”制度。中国共产党开创的惩治村级小微权力腐败的体制机制,将为人类社会惩防公权力腐败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