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价自攻钛种植体(SDIA)、微种植体支抗(MIA)和口外弓支抗治疗上牙弓前突的价值及效果。方法:选择2015年2月-2016年2月进入本院接受诊治的57例上牙弓前突病人,随机将其划分成对照、研究两组,对照组28例实施口外弓支抗的相应治疗,研究组29例中的15例实施微种植体支抗的相关治疗,其余14例实施自攻钛种植体的相应治疗,对比病人矫治情况及各项治疗指标,评估两组疗效。结果:研究组29例的疗程平均是(20.05±1.57)个月,对照组的是(25.28±2.54)个月,研究组少于对照组,且组间差异显著(P<0.05)。研究组的U1-SN角度缩小值是(17.1±1.5),对照组的是(21.1±1.8);研究组的切牙、第一颗磨牙显著降低,降低数值分别是(2.1±0.69)mm、(1.5±1.71)mm,对照组的切牙、第一颗磨牙显著伸长,伸长数值分别是(0.8±0.41)mm、(0.4±0.57)mm;研究组的第一颗磨牙移动长度(0.5±1.21)mm、对照组的是(1.8±0.71)mm。两组比对,组间差异显著(P<0.05)。结论:相比口外弓支抗的矫治情况而言,微种植体能缩短矫治时间,且纠正效果更佳。

  • 单位
    雅安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