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权及其法治化改进

作者:倪斐; 奚庆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20(06): 2-7.
DOI:10.16822/j.cnki.hitskb.2018.06.002

摘要

中国出于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中央和地方政策法律文件赋予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权。先行先试权在内涵上包括先行立法权、变通规定权和试错免责权三个方面,在实践中采取"具体授权+暂停法规+复制推广"的一般运行模式。在目前运行模式下,国家级新区仍存在法治化改进空间,需提升具体授权依据的立法层级,在立法法中完善有关法规暂停实施的规定,以地方立法形式重塑先行先试经验的复制推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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