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按照《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抽象能力主要是指通过对现实世界中数量关系与空间形式的抽象,得到数学的研究对象,形成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和方法的能力[1].史宁中教授指出:数学的眼光就是抽象,抽象包括数量与数量关系的抽象,图形与图形关系的抽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