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缺少有关平行进口商标侵权制度的明确规定,理论界在此问题上观点林立且均存有漏洞,而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问题处理结果不一,裁判思路和依据更是混乱。为进一步完善平行进口商标侵权制度,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立法目的为指引,回归商标的基本功能和根本属性,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消费者、商标权人和商标被许可人等各方价值利益,在该问题上进行了探究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以请教于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