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陕西黄土高原中南部地区洪涝灾害

作者:赵艳; 岳大鹏*; 赵景波; 刘乐
来源:水土保持研究, 2021, 28(05): 187-195.
DOI:10.13869/j.cnki.rswc.2021.05.022

摘要

为探寻陕西黄土高原地区洪涝发生规律,进而对该区的历史时期气候恢复及灾害预测防治提供帮助,搜集整理洪涝灾害历史文献记录,运用数理统计、小波分析等方法对陕西黄土高原中南部明代洪涝灾害等级、频次、周期和形成原因进行研究。结果表明:(1)陕西黄土高原中南部在明代277年内共发生洪涝灾害73次,平均3.78年1次。轻度洪涝、中度洪涝、大洪涝、特大洪涝分别占发生总次数的19.18%,61.64%,16.44%和2.74%,以轻度洪涝和中度洪涝为主。(2)可将明代陕西黄土高原中南部洪涝灾害划分成6个阶段,第1阶段到第6阶段分别在1368—1427年、1428—1487年、1488—1517年、1518—1567年、1568—1587年、1588—1644年。第1,3,5阶段为洪涝少发期,第2,4,6阶段为洪涝多发期。明代洪涝发生频次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明代中后期频次显著高于早期。(3)洪涝灾害季节分布多集中于夏秋两季。(4)明代陕西黄土高原中南部洪涝灾害存在4 a, 6 a, 20 a, 58 a左右的发生周期。(5)明代陕西黄土高原中南部洪涝灾害的发生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其发生主要是对气候变暖湿和夏季风活动增强的响应。城市设施不完善、过度开垦等人为因素对洪涝灾害也产生一定影响。综上,该地区洪涝灾害变化阶段明显,主要受自然因素的波动控制,为加强对该区洪涝灾害的防治,亟待进行相关的监测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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