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人民民主国家,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参与地方法规规章制定的基本权利,公众可以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提出各种客观、合理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参与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来,地方立法机关需要在立法过程中重视并广泛征询公众意见,以此确保地方立法科学、民主。但是从实践来看,我国不少地方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参与主体的参与能力不足,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参与规则不合理,公众的参与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为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性,必须进一步提升公众的参与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规则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公众的参与保障机制,从而破解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困境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