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是实现民族地方的和谐治理,保障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制度路径。从概念来看,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具有民族性和自治性这双重要义。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在运行过程当中,是否考虑到民族性和自治性,是衡量其立法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志。从改革开放40年实践来看,通过对云南8个自治州的立法实践进行分析,发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充分地运用其立法权,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通过实证分析也发现,已有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存在民族性和自治性体现不足等问题,需要不断完善民族区域制度来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