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调查赣州市伤残人员伤残和社会支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社会救助措施。方法:选取108名赣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被鉴定人为分析样本,对其伤残和社会支持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结果:88名因交通事故致残,18名因工致残,2名因意外致残。在交通事故中,被鉴定人81人无责任,6人次要责任、1人同等责任,1人主要责任。8人是城镇居民,100人是农村居民。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残95人,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评残8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评残5人。在性别上,68个男,40个女。对伤残人员的外界主要来自于非社会支持,社会支持尚少。结论:赣州市伤残人员生存质量低于正常人,在后期的救助中政府要采取综合措施促进伤残人员的康复和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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