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毒之祸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为了治理烟毒,南京国民政府于1935至1940年在全国发起了“两年禁毒、六年禁烟”运动,江苏省对此积极响应。该运动颁布了一系列禁烟、禁毒法规,以《江苏省限期禁烟办法大纲》为基本施政纲领;设立“禁烟委员会”为领导机构,成立戒烟院所实施传戒;从禁种、禁运、禁售和禁吸四个方面开展运动。该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烟毒泛滥,但也因一些问题导致效果有限,烟毒禁政有待于社会性的根本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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