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投资者保护一直是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具有官方背景的投资者保护机构能否消除中小投资者在获取企业信息上的壁垒,达到监督企业行为的目的一直是研究者关注的问题。本文以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考察了投服中心持股行权对企业违规的治理效应。研究发现,投服中心持股行权对企业违规行为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作用渠道检验表明投服中心持股行权通过改善企业内部信息环境和抑制大股东掏空降低了企业的违规倾向。进一步分析发现: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显著降低了企业的严重违规行为,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影响并不明显;投服中心持股行权对企业违规的治理效应在内控质量较低的企业、国有企业及媒体监督较弱的企业中更为明显。投服中心持股行权作为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对企业产生威慑效应并发挥监督治理效果,已经成为行政监管等外部监管以外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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