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9年后,两岸虽结束热战,但仍处于内战的延续状态中。为正式结束海峡两岸敌对状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平协议应运而生,经历了形成、博弈、发展与变化四个阶段。在岛内因素严重制约和平协议发展的当下,尽管面临来自政治、规范与认同的三重挑战,和平协议仍可基于两岸和平共识,借助岛内发展需求和民意进行重启。因此,大陆可推动和平协议的功能由制度性安排向防火墙协议转变,通过法理共识定位对其功能转变进行规范性确认,运用《反分裂国家法》为和平协议的防火墙功能预设规范底线,从而为和平协议的重启提供有力的制度设计与规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