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我国已经具备了引入保单贴现及其证券化的基本条件。但作为一项较为复杂的保险和金融创新,保单贴现及其证券化的有效运行需要一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机制予以保障,而我国当前还存在顶层法律规则与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的障碍。美国保单贴现及其证券化的市场规模与法律制度发展较为充分,其在保单持有人权益保障、保单贴现公司业务风险控制及投资者风险的法律规制等方面的经验,可以为我国未来引入并开展保单贴现及其证券化业务、建立健全保单贴现相关法律监管制度提供借鉴,以满足我国保单持有人流通与变现寿险保单的需求,丰富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种类,提高我国保险业经营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