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风格在“形象”“句子”和“话语”三个形态和范畴之后,“风格”作为一个具体的批评分析的对象,出现在鲁迅文学“现象学还原”的意向结构中。从这个角度看,在最一般的意义上,鲁迅文学所属的基本“风格”范畴是新文学的严肃文学创作(比如相对于晚清—五四时代的黑幕小说、鸳鸯蝴蝶派等流行样式);在次一级范畴里,则是欧化小说(同时受到欧洲写实主义、象征主义和现代日本文学“私小说”创作的影响),知识分子文体中的启蒙主义写作(包括小说、“热风·随感录”和收入《坟》里面的一部分早期论说文),心理描写与潜意识表达(如《野草》),个人回忆和自叙;书信,报刊连载或专栏写作,杂感或时评,文化思想评论,以及对新文学的文学语言和文学形式建构至为关键,在鲁迅文学空间里具有与创作几乎同等重要性的文学翻译。但后面这个长长的名单本身表明,鲁迅文学的风格整体在文类的意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