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国有企业大体上隶属于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央苏区人民政府两个方面。1933年4月28日,根据当时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等签署发布的《关于设立国民经济部》的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十号训令指出:中央政府决定增设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在省、县两级增设国民经济部。国民经济部内设的“国有企业管理局”的任务是“管理各类国有企业生产及度量衡”。中央财政部长邓子恢兼任国民经济部部长。国民经济部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