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审核属于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较之行政执法行为司法审查的事后性,具有预防执法风险的独特功能。目前,法制审核制度还处于政策性推动阶段,其法治化进程需要围绕审核主体、审核标准和审核程序等要件渐次展开,方可实现其制度设计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