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第4次工业革命的纵深推进,数字化正以不可逆转的态势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模式.为顺应历史潮流,各国各地都在积极部署数字化转型战略.数字化的转型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信息的开发能级,转型的质量则与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息息相关.数字化转型给个人信息利用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平衡优化提出挑战.针对我国的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现状,应从规则设计、治理机制和事后救济3方面予以完善,建立以权能为核心的个人信息权利体系,并构建弃堵为疏、激励相容的个人信息治理机制,完善个人信息侵权救济体系.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