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18年起施行了修订之后收入准则的万科集团、北辰实业、中国海外发展以及中国恒大四家房地产企业为案例,对比分析了企业采用新收入准则之后的实施情况、新收入准则对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业绩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会计人员对于五步法如何应用存在较多的疑问,四家房地产企业的案例分析进一步表明,即使是相同行业、规模接近、主营业务类似、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同的企业,在应用新收入准则时,具体事项上的判断结果也各不相同。此外,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业绩的影响也存在较大差异,新收入准则的初步实施有可能会降低会计收入信息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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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