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源头预防功能,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推行规划体系“多规合一”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的背景下,规划环评制度亟须立法完善。基于我国现行规划环评制度与实践,梳理了规划环评制度的发展现状和改革背景,分析了现行规划环评制度存在的适用范围与实际不符、环评质量的程序保障不足、环评结论的实质约束力弱等问题,并提出适用范围、编审程序、跟踪评价、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建议,以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改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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