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0—2020年数据,在中介效应中考虑调节效应,以绿色创新为中介变量、环境规制为调节变量,探究了双向FDI协调发展与环境污染的关系。实证结果发现:在不考虑环境规制时,双向FDI协调发展对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存在直接效应;双向FDI协调发展具有通过绿色创新抑制环境污染的部分中介效应,但是在沿海与非沿海地区中介效应具有异质性。考虑环境规制的调节作用,发现环境规制对双向FDI协调发展抑制环境污染的调节作用明显,同时环境规制会影响绿色创新对环境污染的作用,而对双向FDI协调发展与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基本没有影响。因此,应该因地制宜进行环境规制,发挥双向FDI协调发展抑制环境污染的作用。继续扩大沿海地区双向FDI协调发展的同时,改善非沿海地区营商环境,扩大FDI规模,促进绿色创新对双向FDI协调发展抑制环境污染的中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