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定的《信托法》并未禁止将土地作为一种信托产品进行管理,并且《信托法》中亦有涉及信托登记的条款,因此农地信托登记是具有存在的法律空间的。但是《信托法》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登记制度,登记流程与登记内容等都存在问题,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本文旨在讨论信托财产与农地之间的联系,依照现有法律规定,对我国农地信托财产权登记制度提出构想,以促进相关政策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