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司法制度逐步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服务大局、坚持集体负责制、坚持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等传统制度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传统制度优势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有了新的内容延伸,并转化为新的治理效能。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健全完善相应的制度执行机制、制度调整机制、制度配套机制,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完善司法服务"中国之治"的新路径。

  • 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