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与地方关系经历了从中央高度集权到逐步向地方分权的过程。在从集权向分权变动的过程中积累了三条基本经验:其一,根据国内政治形势与社会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调适;其二,在尊重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基础上实现集权与分权的平衡;其三,逐步实现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的规范化与法治化。